114學年第2學期【不續住】學生宿舍 公告
|
申請期間 |
114年12月15日~115年1月12日止。 |
|
申請資格 |
原114-1學期學生宿舍住宿同學,無需求或無意願繼續住114-2學期者。 |
|
申請方式 |
請填妥「114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學生宿舍退宿專用申請表」,於 【申請期間】 ,自行繳交給 宿舍幹部 或 管理員。 |
|
表格領取方式 |
請向 各宿舍幹部、管理員 或 住宿服務中心 索取。 |
|
離宿方式 |
請配合「114-1學期寒假學生宿舍須搬離清空之期末離宿公告」辦理離宿。 |
|
重要權益 |
送出申請表後,即喪失114-2學期住宿資格及次學年在校宿舍申請權,請務必審慎考量後提出申請。 (宿舍管理辦法 第七條住宿申請 第四款,已獲配床位而未於公告期限內申請放棄,或未住滿一學年而申請退宿者,取消已分配宿舍及次學年在校宿舍申請權。) |
|
諮詢方式 |
若有任何相關疑慮,請於工作日上班時段(上午8點至下午5點)洽二坪校區產創大樓二樓住宿服務中心 037 - 381750 諮詢。 |
瀏覽數: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