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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第2學期【不續住】學生宿舍 公告

申請期間

114年12月15日~115年1月12日止。

申請資格

原114-1學期學生宿舍住宿同學,無需求或無意願繼續住114-2學期者。

申請方式

請填妥「114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學生宿舍退宿專用申請表」,於 【申請期間】 ,自行繳交給 宿舍幹部 或 管理員。

表格領取方式

請向 各宿舍幹部、管理員 或 住宿服務中心 索取。

離宿方式

請配合「114-1學期寒假學生宿舍須搬離清空之期末離宿公告」辦理離宿。

重要權益

送出申請表後,即喪失114-2學期住宿資格及次學年在校宿舍申請權,請務必審慎考量後提出申請。

(宿舍管理辦法 第七條住宿申請 第四款,已獲配床位而未於公告期限內申請放棄,或未住滿一學年而申請退宿者,取消已分配宿舍及次學年在校宿舍申請權。)

諮詢方式

若有任何相關疑慮,請於工作日上班時段(上午8點至下午5點)洽二坪校區產創大樓二樓住宿服務中心 037 - 381750 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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