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-1 學期學生宿舍 【床位調整申請】 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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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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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間 |
115年9月7日(星期一)至9月13日(星期日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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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表取得方式 |
可至各棟宿舍值勤台領取,或 至住宿服務中心網頁「表單下載專區」下載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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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事項 |
嚴禁以金錢或利益方式誘導同學進行床位互換,違者將依校規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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床位調整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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床位調整申請簽核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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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範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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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因各棟宿舍管理員採輪值方式,申請前請參閱附件「宿舍管理員輪值狀況表」,以提升辦理效率。
依《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辦法》第三章第九條第二目規定: 床位未經核可,不得任意佔用、調換或轉讓他人。若需調整床位者,可於床位調整公告期間辦理。經核可互換者,得辦理補繳及退費手續;個別調整至較高宿費者應補繳差額,單獨調整至較低宿費者概不退費。未經核可私自調換床位者,依違規扣點表處分;私自轉讓床位予他人者,勒令退宿並應即搬離宿舍,所繳費用概不退費,且轉讓雙方下一學年均不得再申請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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